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的通知》,经组织申报、初审、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等程序,现将拟培育的省研发型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公示如无异议,省科技厅将予以确认。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