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2022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通知
张思思 / 2022-06-06 17:04:08
1218 分享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2198号)以及苏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机〔20223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须已获批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载体类项目,申报内容应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投入、有人员、有产出”标准,进行全面建设情况介绍,不可有遗漏和缺项。具体项目立项标准见“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

代理免费咨询:18715034835 (微信同号)

(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科创版挂牌、体系认证等)

 

三、组织方式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区(镇)科技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应申报条件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初审、推荐上报工作,经吴江区科技局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苏州市科技局。

2.为鼓励外资企业在苏研发中心建设,对外资企业申报工程中心给予不限额申报。

3.拟建设名单报苏州市科技局审查后由苏州市科技局统一公示。

四、时间节点及要求

1.617日前,各区(镇)科技部门按照要求将如下要求汇总报送材料:①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胶装)、②拟推荐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一式一份)、③项目基本信息表(一式一份)等材料。如有外资企业申报一并报送拟推荐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一式一份。上述材料先报送电子版到区科技局成果科,待初审后,再提交纸质件。

2.627日前,吴江区科技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由吴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推荐。

3.71日前,吴江区科技局将核查后的项目推荐名单报送苏州市科技局。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