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34号),加快推动全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21〕1112号),我委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的认定工作。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并经主任办公会审议,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3月2日—3月8日。公示期内,对有关集聚区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反映,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或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