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补贴的通知
张梦 / 2022-02-15 09: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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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科技资源共享,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 成本,按照《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管理和经费 使用办法(试行)》(淮科[2018] 161号) 文件要求,现就2021 年度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补贴申报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补贴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 在淮安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2020年度销 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3) 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 (含省、市入库培育对象),或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或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型企业,或近三年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 计划项目的企业,或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科 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研发机构的且近三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的企业。
二、补贴范围
企业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内开 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发生 的试验检测费用可申请补贴,以付款凭证时间为准.其中开 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 电信计费、产品质量批量检测、大批量验货等活动不列入补 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1) 根据申请补助的实际情况和年度资金预算额度, 原则上企业使用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 的,按不超过付 款凭证的40%给予补贴;在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不超过 付款凭证的3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补贴资 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 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市 辖区外注册的企业补贴资金采取市县联动支持方式,市、县 按1: 1比例分级负担.
四、申报流程
1.资格审查.各县区(园区) 科技局(经济发展局) 对 照申报条件,对辖区内申请补贴的企业资格进行审查.通过 资格审查的企业登录淮安市科技创新工作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之后联系科技项目 管理中心开通账号。
2.在线申报.申请单位登录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 享服务平台 ,网上填写《淮安市大型 科研仪器设施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3.形式初审. 市科技情报所对网上申报材料形式进行初 审,并将情况反馈至申报企业.
4.正式上报. 企业在线打印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A4纸 张正反打印),一式2份报送市科技局209 室 (大治西路 18 号 ).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 《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与仪器设施提供方订立服务协议书(合同) 的复 印件、检验检测报告等;
(5) 付费凭证复印件,如企业从银行汇款凭证、服务 单位开的发票或行政事业费收据等;
(6) 企业及研发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高企证书、立项文件等。
(7) 数据真实性、使用共享仪器设施的用途、享受同 类补贴情况等承诺书。
2.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25日.
3.请各县区(园区) 科技局(经济发展局) 将通过资格 审查的企业汇总表、各县科技局将联动配套补贴承诺书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209室(大治西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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