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企业答辩、现场核查等程序,现将拟确定的2021年度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与生产服务业处。公示期限: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