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本市旅行社积极开展外地游客招徕工作,根据《关于对2020-2021年度开展外地游客招徕业务进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常文广旅〔2021〕224号)要求,在各旅行社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结合外地游客招徕业务、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决定对7家旅行社企业进行补贴(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现将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