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绿色蔬菜产业基地监测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苏农办农〔2019〕34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绿色蔬菜产业基地监测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农发〔2019〕164号)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实地考察、组织专家初评、复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抽查终评等程序,拟认定海安红梅家庭农场绿色蔬菜产业基地等14个基地为2021年南通市绿色蔬菜产业基地(第二批),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南通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认定资格。
附件:2021年南通市绿色蔬菜产业基地认定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