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第七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
钱洁 / 2021-12-02 16: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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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市委农发〔2019〕4号),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各地上报的农业园区进行综合评价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决定认定张家港市大新镇老沙现代农业园区等13个农业园区为第七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现代农业园区是全市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载体,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各级现代农业园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现代农业园区转型升级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规划,扎实推进建设,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摆上突出位置,进一步集聚优势资源,优化要素配置,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加快促进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转型升级,为苏州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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