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市场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盐城市高新技术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盐科高〔2020〕4号),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价、网上公示等程序,“自动悬浮门”等100个产品通过盐城市高新技术产品评价,现予以公布。请你们加强对通过评价的高新技术产品跟踪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附件:2021年度第二批盐城市高新技术产品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