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21年度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公示
胡文婷 / 2021-11-30 16:08:16
1335 分享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农发〔2020〕63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市级示范社认定工作。经农民合作社申报、县级初审和市级抽查,现确定海安联鑫谷物农地股份合作社等31家农民合作社为我市2021年度市级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30日-1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反映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