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商发〔2021〕123号)等文件要求,南通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21年省级加工贸易资金扶持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