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常州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常商贸〔2021〕349号)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及程序,现将常州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考核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常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