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盐城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工作的方案》,经个人自愿申报、各地审核推荐,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行业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的综合素质、作品情况、理论水平、技能水平进行了逐一评审,现将综合得分排名前20名的申报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