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有关工作部署,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综合比选和主任专题会审定,现将拟推荐承担国家首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29日至11月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
附件:江苏省拟推荐承担国家首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