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农业品牌目录制度(试行)>的通知》(通农规〔2021〕2号)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和扎口汇总,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等程序,拟认定海安市婷婷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婷婷食品蛋制品)等85个产品品牌、下原蘘荷等6个区域公用品牌作为南通农业品牌目录培养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南通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附件:2021年南通农业品牌目录培养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