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评比表彰活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公开表彰在推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各50名。根据省工信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1〕435号),我市优秀企业、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表彰名额各5名,可分别推荐5个正选对象和2个备选对象。经县(市、区)推荐、处室初审、部门会商、局 组会审议等程序,形成了 “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拟推荐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2021年9月30日-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