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工信厅和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1〕435号)要求,我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推荐上报工作,经过区级推荐、我局行业处室综合推荐、市级多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对南京市“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拟推荐上报对象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