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0﹞4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省“十四五”省级一般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苏发改规划发﹝2020﹞692号)相关要求,省文物局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