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旅行社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申报,我厅按程序复核,拟对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营业绩优秀、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且无严重失信记录、未被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处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100家旅行社企业实施奖补,现对奖补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