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促进常州综合港务区外贸物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常商发〔2019〕279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促进常州综合港务区外贸物流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常商发〔2021〕132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常州市商务局、财政局和常州新北区政府对各相关单位申报的2020年度促进常州综合港务区外贸物流发展资金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常州天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常天越审核〔2021〕110号),并将审核结果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了公示。2020年度共计拟对52家企业兑现奖励资金1146.8261万元。由市级和新北区各半承担,现将市级资金573.4131万元下达至新北区,由新北区统一兑现。企业详细名单见附表。
按照《关于印发促进综合港务区外贸物流发展扶持资金操作流程的通知》(常商发〔2020〕273号)要求,请各相关单位接通知后,尽快至新北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将全额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