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专家组评审、现场答辩、信用审查、局 组会议研究确定,苏州市2021年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基本形成。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公示期为7天(2021年9月18日至24日)。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及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产业促进处提出异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