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2021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2021〕4号),经单位自主申报和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现将2021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第二批)受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8日至9月24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 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