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对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苏州市具体工作实际,现将我市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申报渠道
1.各地区申报名额,本级现有名额及院士和行业协会推荐的名额已经确定下的请认真准备材料,按时间节点报送。
2.其他拟参加省知识产权局名额竞争筛选的申报项目,请务必按省局通知要求全部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m.jsipp.cn/nbsgd)自行注册账号并进行申报。申 <http://221.226.179.235:8080/nbsgd)自行注册申报账号。参加省知识产权局的名额竞争。>报方式详见省局通知。
3.苏州市局的3个名额不再单独申报,待省局名额确定后,在未获得省局名额的项目名单中择优确定。
二、材料报送及辅导时间
1.通过省知识产权局网上申报的项目最后提交时间不迟于9月27日12:00。各市区局于9月29日12:00前将本级申报名单的汇总表电子件报市局知识产权服务处。省局名额确定后,苏州市局根据省局评审结果及前期预审情况确定本级3个名额,并下发省局和市局名额结果。
2.所有确定名额的申报材料按国家局、省局通知要求以电子件形式于10月15日12:00前报苏州市局知识产权服务处谭善华。
3.为了帮助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及申报企业深刻把握国家局、省局的通知精神,提高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质量,我局拟于9月中旬组织各市、区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人员,企业申报人员进行申报培训,具体另行通知。
三、报送要求
各市、区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中国专利奖申报组织工作,对照国家、省局明确的评选条件,加强审核把关,指导辖区内的申报单位用好各种渠道和名额进行项目申报,将最优秀的专利项目推荐出来。各市、区局汇总项目材料后,统一上报市局知识产权服务处。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项目材料只需要电子件,具体格式严格按国家局要求。推荐函需要电子件和纸件。院士推荐的需要院士签名的推荐意见书、院士证书复印件纸件。各单位电子件一个压缩包,里面含推荐函一份和所有推荐项目,同时请区分属于哪级名额推荐,直接通过工作网络发送,请务必在发送前后与接收人确定。
2.相关纸件材料以邮政EMS方式寄出,务必于10月15日前寄达或送达谭善华本人。
3.各单位只为本级指标推荐项目出具推荐函,上级指标项目由上级出具。且材料封面推荐单位按推荐指标单位填写。如苏州市本级示范城市指标待苏州市预选后通知填“苏州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函由苏州市局出具。省局指标分配待省局预选确定后通知填“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函由省局出具。其他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只对本级指标出推荐函,材料封面填本级知识产权局如“XX市(区)知识产权局”。示范企业自荐,自己出推荐函,推荐单位填企业自己如“XX公司”。
4.除行业协会、国家部委及其他渠道推荐外,所有材料经苏州市局集中报送,全部由省局公示,并按格式提供汇总表电子件。
5.为确保上级准确掌握我市申报情况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及资金预算,各地区务必全面统计本辖区内通过全国性行业协会、国家部委等其他渠道所有申报项目,并按格式提供汇总表电子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