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宿发〔2018〕21号),经信用核查、局 组讨论等程序,现对2021年符合研发投入奖励条件的宿迁市区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6日至8月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 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宿迁市洪泽湖路130号宿迁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