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州市备案科技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经专家评估、现场考察、局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现将拟奖励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5日—8月31日17:00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