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市技术标准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已结束,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拟资助的标准研制项目144项、标准化组织秘书处承担项目3项、采标项目130项、标准化人才项目6项、标准化服务机构项目3项、标准化服务平台项目1项(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30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 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