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两化融合推进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和目标任务分解(附件1),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附件2内的重点企业需全部参加),于8月30日前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江苏咨询服务分平台两化融合评估咨询入口,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