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预备通知》(苏绿办〔2021〕4号)文件要求以及全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经向各县级市(区)公开征集,各地各单位自主申报,县级市(区)农业农村局遴选审核等程序,经局领导审议同意,现对2021年苏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主体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苏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联系。公示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止。 :lx@nlj.suzhou.gov.cn。通讯地址:苏州市团结桥巷2号,邮政编码:215128。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苏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评审结果的,取消实施主体资格。
市区 |
级别 |
实施主体 |
产品名称 |
常熟市 |
国家级 |
江苏省常熟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董浜黄金小玉米 |
吴中区 |
省级 |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水八仙水生蔬菜行业协会 |
吴中鸡头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