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苏州市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5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地复核,现将首批市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2020年度复核拟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时间自2021年8月11日至8月18日止,为期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提出,并列举具体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市发改委服务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