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扬财规〔2020〕1号)、“扬州的夏日”和“冬季养生节”旅游营销奖励政策的文件精神,共评出2020年度扬州市旅游业发展奖励资金游客游客招徕奖励类15家(24个项目)、特色旅游活动类12项、旅游新线路开发类2项等共29项(家)。
现将2020年度扬州市旅游业发展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各地按有关规定,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相关单位,并督促其按规定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