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建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建筑业企业争先创优,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扬子杯”、“项羽杯”培育项目库。
一、工作目标
建立“扬子杯”、“项羽杯”培育项目库,及时跟踪掌握库内项目实际情况,加大对库内项目的指导支持力度,推动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宿迁品牌”建立。
二、申请原则
以科学公正为原则,采取各县区(功能区)住建部门推荐与企业自荐相结合方式,同时兼顾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好中选优。
三、申报范围
全市符合“扬子杯”、“项羽杯”申报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组织与管理
项目库管理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各县区(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配合实施。
(一)申报和评审程序
1、项目申请。根据辖区项目情况,各县区(功能区)住建部门筛选拟推荐项目;符合征集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提交项目入库申请至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2、各县区初审。各县区(功能区)住建部门依据“扬子杯”、“项羽杯”评审条件对拟推荐、企业申请项目进行审查,提出项目拟入库办理意见,按优先推荐顺序汇总项目名单后,报送市住建局。
3、综合评审。市住建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本年度培育项目库。
(二)监督管理
1、项目库实行定期抽查,动态管理,对抽查中不符合条件或发现问题未能按时整改到位的项目予以退库处理。
2、对企业提出的项目申报、项目培育问题,市住建局会同各县区(功能区)住建部门组织专项会办、专家指导,解决困难。
五、项目推荐
“扬子杯”、“项羽杯”项目申报期内,市住建局会同各县区(功能区)住建部门组织对项目库内项目综合情况进行评审,择优推荐项目拟申报“扬子杯”、“项羽杯”工程。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参与“扬子杯”、“项羽杯”申报工作。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培育项目库建设是促进全市建筑业发展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联动机制,按照统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二)加强管理保证工作质量。对于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将通过市住建局 、官微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且经查证属实的,记录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予以公布。
(三)各县区(功能区)住建部门应提前组织项目申报,认真梳理、收集项目情况资料。2021年“扬子杯”、“项羽杯”入库申报项目名单于2021年6月15日前提交至市住建局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此后“扬子杯”、“项羽杯”入库申报项目名单应于每年度3月底前提交至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