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1〕72号)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等程序,现将拟推荐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31日起至6月4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单位信息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