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张梦 / 2021-05-31 17: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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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帮助企业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大项目、好项目,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1〕19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信部门要明确统一扎口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和对口业务处室的对接(市工信局具体项目业务处室分工附后,市财政局联系处室:工贸处,全力以赴做好资金争取工作。

2、履行审核责任。请各地认真研读省通知的各项要求,吃透相关精神和具体申报条件,仔细梳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积极帮助企业组织申报材料,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管理规定,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情况、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同时根据《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试行)》(苏经信综合〔2020〕213号)要求,按比例对在建项目开展项目真实性随机抽查,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

3、指导网上申报。各地工信部门要指导企业开展网上申报,申报主体登陆“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点击“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入申报页面),注册成功后,在线填报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因特殊原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企业,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申报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省工信厅网站“政策法规”栏和市工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4、做好审核上报。各地工信部门、 门需通过管理系统审核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网络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部门会同 门联合行文上报(请示件纸质2份,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1份),并附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8时至2021年6月30日20时,各地工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书面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7月7日。

5、加强跟踪管理。各地 门、工信部门要指导企业主动接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在线监管,项目承担单位收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收款证明(银行对账单)上传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明确专人,按季度上传项目实施进展等监管信息。项目监管信息上传和组织验收工作,按照《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苏工信规〔2020〕6号)实施。

6、做好绩效评价。各地 门、工信部门要按照绩效评价管理要求,对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2020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绩效请于10月25日前书面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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