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1〕70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1〕72号),经载体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等环节,现将扬州市2021年度拟推荐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扬州市文昌中路403号,扬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