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江苏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露 / 2021-05-28 17: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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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友谊奖是省政府为表彰奖励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 展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外国专家而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我厅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江苏友谊奖申报评选活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外国专家,应是信誉良好、对我省友好,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积极与我省合作,为我省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作出突出贡献;

(三)参与我省科技创新、产业技术攻关及高新技术研发 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

(四)积极为我省培养人才,在教学、科研、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以及对外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五)为我省加强中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作出突出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 荐;

(六)在其他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

(七)此前未曾获过江苏友谊奖;

(八)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设区市科技局作为申报单位, 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申请表需市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在宁部省属单位推荐专家的申报材料直接报我厅。专家聘请单位不可多渠道申报,重复申报将视作无效。

(二)各申报单位指定1名正式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对往年申报过江苏友谊奖但未获奖的外国专家,再次申报时须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外国专家配偶或其亲属曾获江苏友谊奖的, 也须在表中注明。

(三)须征询外国专家申报意愿。对不宜公开表彰和报道的外国专家,请务必在申请材料中说明。

(四)各设区市推荐候选人数不超过6名,在宁部省属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上报推荐汇总表时按推荐次序排序。

(五)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管行业就要管 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 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 工作的意见》(苏科 组〔2018〕16号), 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

〔2020〕360号)、《关于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信息保密工作的通知》(苏科监函〔2021〕49号)要求,对因“打招呼” “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奖项,将撤销获奖资格,追回奖章和证书,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申报材料

(一)《江苏友谊奖申请表》(见附件1);

(二)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

(三)补充材料: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我省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说明;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复印件,作为申请表的补充材料一同上报。

以上材料需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2021年度江苏友谊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1份。另材料(一)、(四)需提交电子文档(光盘刻制),表格

样式请从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下 载。

 

所有申报材料须于6月30日之前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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