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1〕70号)、《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1〕72号)要求,经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地方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我市拟推荐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起至5月31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或盐城市科技局高新处书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异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