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推荐首届南京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龙蟠杯)工作的通知
章孝德 / 2021-05-27 17: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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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试行)》,现将2021年组织申报推荐首届南京生态环境科技奖(龙蟠杯)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南京地区内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研究、开发及应用的科学技术成果,均可申报南京生态环境科技奖。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经业务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评审(价), 或获得专利并实际应用一年以上的科技成果,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装备、工艺、技术类的项目,已完成生产性试验;

(二)技术产品类的项目,已达到批量生产的水平;

(三)管理类研究项目,其成果已被相关部门(或单位)采纳,并应用于决策或管理实践;

(四)基础与应用研究类项目,已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或者出版专著。

三、推荐方式及要求

南京生态环境科技奖可通过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推荐。

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区(园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直属单位,市、区(园区)相关学会(协会)及驻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可以单位身份进行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个人,正高级职称或业务主管部门处级领导3人以上联名,可以专家身份进行推荐。

四、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南京生态环境科技奖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填写《 南京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 》,并提交技术评价证明。

申报材料包括一式四份的纸质文本和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应装订成册,其中一份为加盖推荐单位印章(或专家签名)的原件。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南京环境科学学会邮箱,请标明南京生态环境科技奖申报材料,纸质文本申报材料请送达或邮寄到学会秘书处。学会秘书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环保大楼辅楼305室。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

五、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南京生态环境科技奖评选的宣传和推荐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参加南京生态环境科技奖评选。

《南京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试行)》及《南京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可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请申报南京生态环境科技奖评选的单位和个人,仔细阅读《南京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试行)》,熟知参评条件、范围和必须报送的材料,认真准备参评材料,并按规定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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