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技术转移奖补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1〕29号)要求,经核对,现对我市省技术转移奖补输出方和吸纳方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至30日止,为期5个工作日。
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 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