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高企培育力度,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高企培育目标任务,现就2021年度市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动。重点关注规上工业企业,特别是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新增有专利授权和申请的企业,新招引企业,以及有较好技术创新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入摸排,鼓励引导企业申报。
二、入库条件。1、在我市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2、2008年以来未被认定为国家高企;3、未进入省高企培育库;4、拟申报国家高企;5、企业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对标补差。各地要对申报企业进行逐家过堂,重点分析企业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情况,精准开展对标补差工作,并指导企业填写《盐城市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2021年度市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分3批进行,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0日、7月15日、8月25日,各地应于截止日前上报推荐函、《盐城市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申请表各地科技部门留存,原则上规上工业企业须在第一批进库,完成“规升高”培育库入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