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印发《2021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钱洁 / 2021-04-20 1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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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步提升全区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着力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农机坚强的支撑作用,我局研究制订了《2021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2021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

一、稳定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一)推进水稻机械化栽插

为巩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成果,切实提高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壮大农机经营服务主体实力,提高农机具利用率,着力提升水稻机插水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机插秧作业面积大小、作业质量,实行区级财政资金分级奖补。详见附件1。

为有效应对灾害性天气及苗期生产性事故等多种因素造成的水稻受灾情况,做到不误农时进行补种,确保水稻种植面积,结合全区水稻种植规模,选定5个具有一定育秧规模、育秧水平高、秧苗质量好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培育机插秧备用秧。备用秧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生产需要进行统一部署调配,对选定的育秧组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二)试点实施“农耕乐”雇主责任险

为提高粮食生产过程中农机作业环节抗风险能力,增强农机保险政策支农力度,继续试点实施“农耕乐”雇主责任保险,用于保障全区开展稻麦机械化生产的农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机作业环节雇工的人身安全。“农耕乐”雇主责任保险保费由区财政补贴9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见《关于印发<2020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武农发〔2020〕58号)。

(三)支持农机装备提档升级

购置区级重点机具、报废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扶持。

今年我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武进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武农发〔2020〕133号、武财农〔2020〕47号)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二、提高特色农业机械化率

依托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建立特色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推进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发展,促进良种、良法、良田、良机配套,鼓励生产全程机械化,着力提高特色农业机械化率。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详见附件2。

三、推进社会化服务

(一)推进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

结合我区实际,根据社会化服务规模和能力,对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农机维修网点给予考核奖励,操作办法继续按《关于印发〈2015年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武农发〔2015〕68号、武财农〔2015〕85号) 执行。

(二)推进农机报废企业服务

农机报废是一项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的工作,为更好地实施农机报废,提高农机报废回收试点企业工作积极性,确保报废农机具回收、报废、拆解等工作顺利进行,对区内农机报废回收试点企业给予适当工作补助。

(三)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服务

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机插秧考核奖励等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保证财政资金能用到实处,需强化“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核查”的监督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按规定程序确定第三方,由第三方对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插秧等作业按标准进行核查,并提交相应核查报告。

鼓励镇级财政资金进行相关配套扶持。

本政策由武进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武进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武进区机插秧考核奖励办法

2.2021年武进区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扶持办法

附件1

2021年武进区机插秧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从事机插秧作业的农机大户。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农机大户在武进区域内机插秧作业规模和作业质量:一是适度作业规模。农机大户必须具有适度的作业面积,以机插秧作业100亩为考核最低标准;二是作业质量好。农机大户严格按照农艺栽培要求培育壮秧,栽足基本苗,确保栽插质量。(考核表见附件1-1)

三、考核办法

1、落谷结束后,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统计本地区机插秧计划育秧情况(附件1-2)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作业结束后,农机大户应详实填写机插秧作业清单(附件1-3)并对清单内容真实性负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统一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2、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组织会同第三方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相关工作:①农机大户育秧数量由第三方逐一实地核查;②大田作业面积由第三方按照各农机大户上报机插秧面积的不少于10%比例分别进行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且实地检查至少2个不同作业田块;③农机大户落谷情况、秧苗质量(附件1-4)和大田作业质量(附件1-5)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检查;④第三方和各镇(街道)的检查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通过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核实结果的准确率将作为兑现考核奖励资金的依据。

四、奖惩措施

奖励以各农机大户实际机插秧作业面积为基数,奖励标准为每亩50元,再根据质量考核扣分折算扣减系数后计算奖补资金[公式:机插面积×50×(100%-质量考核扣分的百分数)]。在兑现奖补资金前,将资金奖励情况在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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