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对于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胡文婷 / 2021-04-01 14: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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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1〕4号)要求,参照《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对9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绩效考评工作。现对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31日起至4月7日止,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市科技局将予以报送省科技厅。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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