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苏府〔202O〕12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进程,现制订《苏州市中小企业生产要素数字化采│集服务工作方案》(附件 1),并开展生产要素数字化采集服务商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苏州市生产要素数字化采集服务商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2.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提供生产要素数字化采集、预处理、存储、分析挖掘、可视化、数据运维等技术支持;
3.在机加工、织造、3C及零部件、注塑等领域有一定行业/企业数采应用的应用案例,具备每年为50家以上苏州本地企业提│供数采服务的能力,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核心技术、产品和知识产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具备培训服务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能力,已搭建相关行业数采平台和初步数据加工能力。
二、征集流程
1.请有意愿的服务商企业对照《苏州市中小企业生产要素数│字化采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填写《苏州市生产要素数字化采集服务商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于3月31日前报送至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
2.请各地区工信主管部门对服务商进行初审,并于4月6日前向市工信局正式行文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