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淮安市“绿色网吧”评定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等级评定的通知
张梦 / 2021-03-24 16: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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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动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网吧”建设工程的意见》(苏文市〔2016〕29号)、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等级评定试点工作的函》,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绿色网吧”评定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绿色网吧”评定

(一)参评条件。参评场所应当符合《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定办法》(附件1)第二、三、四条,同时根据《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分表》(附件2),自评分需达到90分以上。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采用电子版和纸质A4装订版两种形式接收,扫描件须为PDF格式,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绿色网吧”申报表》(附件3),内容需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文件取名“申报表”);

2.营业执照扫描件(文件取名“营业执照”);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文件取名“许可证”);

4.店面外景照片(文件取名“外景”);

5.前台照片(文件取名“前台”);

6.上网区照片(文件取名“上网区”);

7.其他特色功能区照片(每区1张,文件取名为该分区的名称);

8.店面平面图(文件取名“平面图”);

9.场所基本情况(word格式,文件取名“基本情况”,字数在5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括场所经营特色、宣传推广、配套服务、经济效益等方面)。

(三)评定方式。2021年度“绿色网吧”由经营单位申报或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采用审查材料、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证书、标志。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等级评定

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等级(三星级)评定工作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具体实施,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四星级、五星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级评定工作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国家文旅部实施,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初评及转报工作。具体评定要求、标准及程序等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执行。

三、相关要求

2021年3月31日前,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2021年度“绿色网吧”申报材料电子档、纸质A4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4月15日前,完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等级评定申请和资料上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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