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31号)以及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组织专家评审咨询,确定拟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拟推荐申报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3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书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异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