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科〔2021〕23号)、《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宁委发〔2019〕35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已纳入“2021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附件1),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
2. 拥有与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以上;
3. 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所,价值3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
4. 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专职研发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5. 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体系合理,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6. 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如实填报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附件3),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信息表统一装订在材料最后一页),一式四份;
2. 请各产业平台、街道于3月31日前,将推荐函(附件4)报送至新区自主创新服务大厅C106窗口(凤滁路48号A座1楼),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3.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新区自主创新服务大厅,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附件2: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项目名称:(以主要研究方向命名,字符18字左右)
建设地点:
依托单位:
信用代码:
技术领域:
共建单位:
单位地址:
邮 编: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组建的意义与必要性
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今后发展趋势,企业现有的优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组建对相关产业发展、企业创新的作用与意义等
二、项目实施基础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主营业务、上年度销售收入及在行业中主要优势、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等)
2.现有研发基础条件(研发场所面积、仪器装备原值,区级工程中心培育时间、人才团队及运行情况)
3.近3年来承担的主要科技项目,取得的专利、新药证书、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列表说明具体名称、申请或授权号、类型等简要内容)
三、项目主要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
2.主要研究开发和工程化的方向
3.项目的组织功能构架(框图)
4.项目建设地点
5.近三年建设情况
(1)设施建设任务(基础设施、工程化开发平台建设、实验室及中试基地建设、仪器设备等)
(2)研究开发的主要内容(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新产品开发、技术成果转化等)
(3)领军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情况
(4)管理运行体制(内部考核、分配、奖惩机制,对外开放服务)
四、项目实施计划
1.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资金来源与构成比例
2.项目建设经费的支出预算及仪器设备添置清单
3.项目建设的计划进度与阶段性考核指标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