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知
钱洁 / 2021-03-23 16:46:51
1186 分享

为贯彻落实《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有序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标准

2020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申报,市属国有企业和驻苏州的中央、省属企业可以直接向苏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参评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凡已获得往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生产经营正常且对照《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的评价内容,经抽查复核认定,综合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予以确认。

二、申报流程

初次2020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市属国有企业和驻苏州的中央、省属企业,对照《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自查自评。自评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直接向苏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递交材料。

需复查确认的企业与工业园区无需提交、自评材料,由苏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抽查审核复查台账资料,填写评价表、复查确认登记表。

三、申报所需的材料

为方便广大企业,简化手续,初次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市(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2.市(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自评表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