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宿政发﹝2018﹞132号)政策落地见效,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宿迁市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实施细则》内容及要求,我委组织了2020年度政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物流企业(园区)复核情况
我委对申报的物流企业(园区)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复核,并与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核实。经复核,宿迁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江苏健安物流有限公司、宿迁市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沭阳田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江苏元氏物流有限公司、宿迁市麦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泗阳县鼎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宿迁市保来物流有限公司、泗洪超达物流有限公司、江苏通湖物流园、京南电商物流产业园、耿车物流园二期等物流企业(园区)符合申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月15日-3月21日,如有不同意见和看法,请与我委联系。如无异议,我委将把开票销售收入前三名的物流企业和完成投资前两名的物流企业(园区)名单上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