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江露 / 2021-03-18 16: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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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南京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宁政办发[2020]45号),持续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强省星级上云企业培育创建工作,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1〕94号)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企业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申报要求。企业对照《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附件1),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请各申报企业于5月6日起,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见附件2、3、4)。截止申报日期,由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根据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

2.审核报送。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依托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项目初审和推荐,于6月1日前线上报送市工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3.星级评定。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由市工信局组织评定,五星级上云企业由省工信厅组织评定。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严格按照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上传、审核、报送等工作。

2. 本通知及其附件的电子版,可从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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