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江露 / 2021-03-16 18: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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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1〕94号)要求,现启动 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企业在连云港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

3、申报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附件1)。

二、组织管理

1、企业申报。请各申报企业于5月6日起,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dxplat.com)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4),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各申报企业须于5月24日前将项目信息材料上传完毕。

2、县区审核推荐。各县区工信部门组织申报、初审,于5月28日下班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市工信局,并行文将推荐报告纸质版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

3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三星级和四星级上云企业项目材料进行评定,将经过评审、信用审查、公示、公布等严格工作程序形成的认定结果报省工信厅备案。

4五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五星级上云企业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并组织开展前置性现场核查,以保证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省工信厅负责对推荐的五星级上云企业项目材料进行评定。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抓紧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创建目标任务。

2、请各县区工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上传、审核、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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