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1〕93号)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3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两化融合推进处。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和申请材料等,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